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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 53卷 1期
刊出日期:2022-02-28

道德与人生
   
道德与人生
5 徐求真张芝雄
试论伟大建党精神与井冈山精神的内在逻辑及时代价值
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源头。井冈山精神是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创造的生动展现,遵循和体现了伟大建党精神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继承了伟大建党精神的思想旗帜、根本原则、政治品格和价值立场。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需要培育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自觉,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实现伟大梦想的接力奋斗者、新时代伟大斗争的先锋战士、坚持人民至上的忠实实践者。
2022 Vol. 53 (1): 5- [摘要] ( 21 ) [HTML 1KB] [PDF 0KB] ( 90 )
14 钟贞山周品秀
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革命的理论逻辑、实践遵循与现实路径
坚持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永得民心、永续执政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本质力量,反映了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根本要求。自我革命的思想引擎、实践遵循、价值导向、根本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蕴含着百年大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我革新的革命自觉。以坚持培育政治自觉与永葆革命精神相结合、抓好“关键少数”与“以上率下”相结合、自我净化与强化监督相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与高压反腐相结合为遵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建设为重点,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以此扎实推进自我革命实践。
2022 Vol. 53 (1): 14- [摘要] ( 34 ) [HTML 1KB] [PDF 0KB] ( 76 )
23 陈苏珍 詹石窗
朱子齐家思想的哲学建构——以朱子家庭教化实践为中心的考察
在朱子齐家思想意涵中“家”不仅是社会组织的概念,而且是一种伦理范畴的本体论建构,折射出宋明理学对于“齐家”环节基于存在论意义的审思。朱子齐家思想从宇宙本体论的发生视角透视了家现象的哲学根基,揭示了“家”在中国传统中重要文化地位背后的存在论基础。朱子的齐家思想涉及家族规训、童蒙教育与礼俗建制等内容,从理与事、教与学、公与私的辩证互释中获得理解周遭世界的基本模式。由朱子齐家思想出发考察中国哲学基于“家”的本体论和存在论建构而延展出意涵丰厚的家文化,对于当代中国家庭道德建设与社会美德弘扬具有重要的现实启发意义。
2022 Vol. 53 (1): 23- [摘要] ( 19 ) [HTML 1KB] [PDF 0KB] ( 86 )
32 方旭东韩雪
蕺山思想的定位之争——由编订《刘子节要》的争议展开
恽日初与黄宗羲围绕《刘子节要》的编纂之争,是蕺山学派割裂的重大事件之一。具体来说,黄宗羲认为恽日初在撰写《刘子节要》时所选文字不当,缺失“诚意新论”的重要内容,没有真正理解先师论“意”的本来面目,忽略了蕺山学中“独体”和“意根”、“慎独”和“诚意”相连的趋向,故而不能真正明晰先师学说的特点和精髓。恽日初受朱学影响较深,倾向于以“总周程而折中朱王”来定位蕺山之学;黄宗羲则更重王学,认为蕺山之学的核心在修正和恢复王学的真面目:因此,黄恽之争的实质就表现为蕺山思想的定位问题。
2022 Vol. 53 (1): 32- [摘要] ( 6 ) [HTML 1KB] [PDF 0KB] ( 81 )
40 杨柱才徐泉海
论陈宓的仁学思想
朱子在二程仁论的基础上,对于先秦仁学主题作出了全面的思考和诠释,建构起系统的仁学思想。其中,“仁道全体不息”与“心之德,爱之理”两大观念成为理学家论仁的主导思想。陈宓《道南堂仁说》对朱子这两大观念作了进一步的论析,把“生物之心”说与“全体不息”说相贯通,赋予仁道以生生不息之义。把“心之德,爱之理”视作“仁道之蕴”,从体用方面分别作出阐释,心之德未发为性体,已发为情用。陈宓还把以公言仁纳入仁道之蕴,并强调通过反躬切己的为仁工夫来践行和彰显仁道之蕴及全体不息。陈宓对于朱子的仁学思想有较准确的理解和细密的论析,其仁说对于朱子仁学思想有进一步的发展。
2022 Vol. 53 (1): 40- [摘要] ( 19 ) [HTML 1KB] [PDF 0KB] ( 49 )
47 袁林白星星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澄清、辩护与设想
基于刑法教义学和事实发生学,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罪过形式应包括故意和过失。该罪行为对象“甲类传染病”的内涵、外延应紧密观照前置法予以把握。由此作出的“甲类传染病”即“甲类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解释为“平义解释”,非扩张甚至类推解释,并未违背罪刑法定;紧密观照前置法所作司法解释与刑法修改,体现了将“罪刑法定性”与“现实回应性”、“原则性”与“张力性”、“形式正当性”与“实质正当性”结合的刑事法治观。现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法还应在罪刑阶梯设置和罚金刑增设等方面予以完善。但完善前,出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和满足预防需要,特定情形的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可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罪名认定所涉的“行为场所”等问题也需在转变观念中解答。
2022 Vol. 53 (1): 47- [摘要] ( 17 ) [HTML 1KB] [PDF 0KB] ( 89 )
58 利子平 周树娟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1条为切入点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定罪标准作了重要修改,增加了“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并将“其他严重情节”与“违法所得数额”并列作为本罪的入罪标准之一。因此,“其他严重情节”对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对于何谓本罪的“其他严重情节”,目前尚无任何具体规定,亟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加以深入研究。在考量“其他严重情节”之“情节”的性质、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法益和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入罪的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将能够表明法益侵害程度的非法经营数额、复制品数量和电子网络数据等某一方面的客观事实作为“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在不完全符合上述单一情节认定标准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复合情节认定标准。
2022 Vol. 53 (1): 58- [摘要] ( 62 ) [HTML 1KB] [PDF 0KB] ( 62 )
66 肖萍杨彬
食品安全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内涵、功能与法治化建构
食品安全治理法律责任制度是整个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石。脱胎于全能主义的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模式及其传统食品安全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在合作治理中内涵、功能等方面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和缺陷。应该以治理责任主体多元性、责任类型的预防性和责任方式的整体性为总体方向,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法律责任制度优化转型。从法律规范层面建构契合食品安全合作治理模式的法律责任制度,维护和保障多元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法治化、现代化。
2022 Vol. 53 (1): 66- [摘要] ( 43 ) [HTML 1KB] [PDF 0KB] ( 77 )
76 王颖吉
技术媒体、具身认知与万物闪耀——休伯特·德雷福斯的媒介现象学及其当代意义
德雷福斯从技术现象学视角对技术媒体的迭代发展进行了哲学反思,形成了面向未来智能技术的媒体理论,这使他成为人工智能、互联网、认知科学和现象学等领域最具经典性的学者之一。在德雷福斯看来,如果脱离了身体的在世存在,人们将会陷入虚无主义的深渊。然而,人工智能与互联网技术正在使人逐渐遗忘身体的重要性,消解人们对具身智能、情感互动、身体技能、信责伦理及聚焦性公共生活的正确认知和热情。一旦人们痴迷于离身认知、远程具现和虚拟交流的幻想,不仅无法在智能技术的开发方面获得成功,而且还会由于现实与生活的虚无化而导致孤独、抑郁甚至自杀。因此,他认为在技术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应该平衡技术与生活之间的关系,通过恢复面对面的交流、重视技能学习并积极参与公共活动等“聚焦性”身体实践,使万物由此而重新闪耀,使生活充满价值与意义。
2022 Vol. 53 (1): 76- [摘要] ( 23 ) [HTML 1KB] [PDF 0KB] ( 84 )
87 段莉
参与式文化:实践拓展与理论聚焦
“参与式文化”的实践与理论发展经历了“电视剧粉丝文本”“网络用户泛文化”的生产阶段,正进入“文化的社会化生产与参与式的社会建构”阶段。“参与式”实践和研究议题不断泛化,已成为一种社会发展实践和分析的重要框架。作为一种显著不同的文化—社会生成模式,该领域的研究应更聚焦于其“社会化生产”机理与核心价值,就公益与私利、开放与垄断、权力与正义等问题展开论证,以便在政策规划和实践中尽早规避由于社会化生产而出现“文化公地悲剧”,以及因资本、权力等导致文化的结构性异化,进而讨论如何建构开放、公平、正义、有序的参与式文化生态,不断优化其作为文化与社会发展动力的作用机制。
2022 Vol. 53 (1): 87- [摘要] ( 65 ) [HTML 1KB] [PDF 0KB] ( 75 )
97 王川 智凌燕
英国报刊1934-1936年间红军长征报道研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在20世纪30年取得了长征的伟大胜利,这一历史壮举受到了英国报刊的关注与跟踪报道。回顾其对于红军长征报道的基本脉络,总结其报道内容与报道特点,可以发现,剔除英国报刊的偏颇立场、新闻消息不准确、用词不当等因素,其对红军长征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民党的新闻封锁,对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
2022 Vol. 53 (1): 97- [摘要] ( 47 ) [HTML 1KB] [PDF 0KB] ( 90 )
106 韩燕仪
清前期淮南盐贸易中的岸商
岸商是在清前期淮南盐贸易中为扬州运商处理江西、湖广公共口岸盐务的代理商。岸商出现的经济原因和经营条件、业务往来和信息传递、销售模式和营销策略充分体现了岸商的特征:岸商的出现是运商基于市场交通通讯条件作出的经营选择;岸商经营受到食盐专卖的制度约束;岸商需要遵守委托代理的商业规则;岸商是自负盈亏、灵活自主的经营主体。岸商是在国家专卖制度之下,依赖市场状况和商业规则而自主经营的商人群体。由此揭示出清前期官督商销的食盐贸易实际运作,是在官府监督下由不同盐商进行自主经营的体系。岸商的经营活动也说明,他们对运商具有强烈的依存关系,随着扬州运商的兴衰而兴衰。
2022 Vol. 53 (1): 106- [摘要] ( 17 ) [HTML 1KB] [PDF 0KB] ( 77 )
115 赖锐
身体美学与实践美学的对话
身体美学脱胎于实用主义,而实践美学则主要源自马克思主义。从理论渊源看,二者存在一些差别与对立,但不可忽视其内在学理上的相近和相通。具体而言,身体美学由实用主义哲人舒斯特曼首创,它既充分彰显了身体理论的实用维度,又兼顾了身体审美的实践潜能。身体美学对实践的重视,与实践美学殊途同归。基于此,身体美学进入中国后,迅速与本土的实践美学形成了碰撞融合:一则,身体美学将审美实践的主体从抽象的“人”引向了具体的“身体”,指出实践是身体的实践、身体是实践中的身体,对实践美学形成了“具身化”的补充;二则,身体美学将审美活动中的“身-心”因素一并统合到“身体”之中,为实践美学克服“主-客”二元论提供了整体论思路。通过对舒氏身体美学的西学东渐线索加以细致整理,有望建立马克思主义美学与实用美学的对话机制,为异质资源的整合方案提供参照意见。
2022 Vol. 53 (1): 115- [摘要] ( 15 ) [HTML 1KB] [PDF 0KB]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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