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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簡字常見錯誤(補註版)(1)

  • 纔[才]
      人才、才子的才不可作“纔”。
    〖琺案:語用的廣狹及替代關係,有同于後文嚮[向]一例,即:寫「才」字基本即可,「才」不可全作「纔」字。〗

  • 厰[厂]
      厂字原读作庵(ān),义同,不可作“厰”。
    〖琺案:依《說文》、《廣韻》,「厂」最基本的讀音爲hǎn,意謂崖邊淺穴,一說是「岸」字初文。 又,簡體字一宗罪即類此,可謂借屍還魂,或稱奪舍,即古爲二字,音義不同,而今混淆之,致古字不復知。聽[听]二字,以及下文臘[腊]、蠟[蜡]、廣[广]、寧[宁]等同例。〗

  • 衝[冲]
      冲洗、冲龄不可作“衝”。
    〖琺案:冲舊多作沖。又,沖沖和衝衝不同,前指垂飾皃、鑿冰聲、激動、憂愁諸態,後指往來不絕、心神不定、厚密濃重等等。〗

  • 醜[丑]
      地支之二的丑不可寫成“醜”。
    〖琺案:曾聞諸師長,曰有南大某知名學者素好舞文,訪學南洋,留墨寶於炎邦,乃歲在己丑,遂大筆提曰「己醜年」云云,實是其己之醜。〗

  • 鬥(鬬、鬪)[斗]
      鬥是戰鬥之鬥的古体,升斗、北斗的斗,不可作“鬥”。

  • 範[范]
      姓范的范不可作“範”。
    【琺案:寔亦有範姓,記得同濟詩人茱萸兄曾與我論及此,惜出處不能復憶。查《元和姓纂》未錄,然《康熙字典》「範」字下有:「又姓。漢有範依,宋有範昱。」與廣出名人如范蠡、范增等的范姓有別,原爲罕見,後世當無傳,但既曾有之,則不可通說「姓范的范不可作範」,雖然這是簡轉繁幾乎都錯的一個例子。】

  • 復、複[复]
      復、複两字不同,復兴、光復用“復”,重複、複印用“複”,轉換時需區別。
    【琺案:復、複有通用之例,就譬如「重複」,實可作「重復」,《漢語大詞典》錄之,舉《漢書?藝文志》語例:「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蒼頡》,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八十九章。」而「重復」取重新恢復之義時,反不可作「重複」。又又,「復姓」與「複姓」不同,前者指改他姓者恢復本姓;後者如西門、諸葛、宇文等,指姓有二字及以上者。】

  • 乾、幹[干]
      乾、幹两字不同,干旱、干净用“乾”,干勁、干部用“幹”,需加区别。乾又读前(qián),乾坤的乾,不可簡化。
    【琺案:繁簡被雜拌了,依前例,當作乾旱、乾净、幹劲、幹部。又,古即有干字,與乾、幹皆不同,如干舞、干謁、干預等等。】

  • 穀[谷]
      穀只用作五穀,山谷的谷不可作“穀”。

  • 後[后]
      皇后的后不可作“後”。
    〖琺案:去年一件廣爲人知的事情是,中國書畫藝術研究院名誉院長趙清海爲來訪的臺灣影后歸亞蕾潑墨書贈,赫然兩個字:影後。有圖爲證,女星扶紙仍有笑容,真好演技。又,「后」字古義爲帝王諸侯,有主持執掌義,實與「司」字相對稱而異寫分化者。〗


  • 鬍[胡]

      鬍字只用在鬍鬚上,胡人、胡闹的胡不可作“鬍”。
    〖琺案:後文列舉「鬚[须]」字相倣。「鬆[松]」則反,松義狹,幾無引申,而鬆多用。〗

  • 迴[回]

  回与迴在某些场合可通用,但不全用。章回、回家不可作“迴”。
〖琺案:「週[周]」相倣。〗

  • 薑[姜]
      姜姓,孟姜女不可作“薑”。
    〖琺案:生薑原亦不作「生姜」。〗

  • 藉[借]
      藉只用于藉口、凭藉,借钱、借书不可作“藉”。
    【琺案:若是以錢或書爲借口,亦可謂「藉錢……」、「藉書……」】

  • 捲[卷]
      捲只作动词。书卷、画卷不可作“捲”。
    〖琺案:「採[采]」,以及後文提及的「捨[舍]」,皆同。〗

  • 臘[腊]
      腊(xī),意为干肉,不可作“臘”。
    〖琺案:臘肉原爲臘月之肉,冬日腌存,留備後食。簡化後,與腊(读昔,xī)肉遂不分。實則臘月之肉亦乾,亦昔時之肉,不分固宜。〗

  • 蠟[蜡]
      蜡(zhà),是一种祭礼,不可作“蠟”。
    〖琺案:明代楊慎《升菴經說》引《玉燭寶典》云:臘,祭先祖;蜡,祭百神。臘,取禽獸以祭;故字從獵省;蜡,享農功之畢,故字從蜡省。臘,於廟;蜡,於郊。〗

  • 纍[累]
      纍是累的古体,劳累是晚起义,不可作“纍”。

  • 裏[里]
      公里、乡里不可作“裏”。
    〖琺案:裏又有
    「裡」字異體,除被選作正字與否,基本無不同字用,然據我考察,亦有細微從形式而至內容上的差異。〗

  • 矇、濛、懞[蒙]
     三个字用处不同。如承蒙、蒙受不可作“矇、濛、懞”。

  • 麵[面]
      脸面、面子不可作“麵”。
    〖琺案:後文「麯[曲]」一例同。〗

  • 闢[辟]
      复辟、召辟不可作“闢”。
    〖琺案:復辟等時,唸bì。〗

  • 僕[仆]
      仆(pū)意为向前跌倒,不可作“僕”。

  • 樸[朴]
      朴用作姓,读作瓢(piáo),不可作“樸”。抱朴子習慣不作“樸”。
    【琺案:朴姓亦另有唸pú一族:《集韻》披尤切,《三國志?魏志?武帝紀》記有巴七姓夷王朴胡。】

  • 縴、纖[纤]
      縴、纖两字不同,需区别。
    〖琺案:簡言之,凡與牽拉繩索有關者,用縴字。〗

  • 麯[曲]
      只有酒曲用“麯”,曲折、戲曲都不可作“麯”。

  • 捨[舍]
      捨用作動詞,宿舍、旅舍不可作“捨”。
    〖琺案:屋舍不可捨啊。〗

  • 瀋[沈]
      沈用作姓不可作“瀋”。古代漢語中沈字又通作“沉”,需區別。
    〖琺案:是「沉」通作「沈」,或謂「沈」讀chén時通沉,讀shěn、tán時則否。〗

  • 適[适]
      适原读括(kuò),古人名适的不少,不可作“適”。
    〖琺案:設若簡體長存,很久很久以後,不知道人們唸胡适之先生,會不會有人矯過,讀若胡kuò。〗

  • 術[术]

      术原读竹(zhú),草药名。苍术、术稷、金兀术不可作“術”。

  • 鬆[松]
      松树不可作“鬆”。
    〖琺案:放鬆、鬆散等,原亦不作松。〗

  • 臺[台]
      星名三台和敬称台启等不可作“臺”。
    〖琺案:前幾年臺灣已頒令在文件中寫「台」字已增效率。〗

  • 壇、罈[坛]
      壇、罎两字不同,需区别。
    【琺案:標題及內容中出現的,除坛之外,分明是三個字形——雖然罈、罎通用,另有異體:壜、墵、埮,指容器。壇則指場所。】

  • 係、繫[系]
      係、繫两字不同,需区别。
    【琺案:系原與係、繫亦不同,如譜系、中文系等。而在表束縛、捆扣、拘囚時,則係、繫俱可。】

  • 鹹[咸]
      咸丰、咸阳不可作“鹹”。
    〖琺案:除與鹽相關者,及春秋時衞、魯兩處地名用「鹹」外,其餘各種皆用「咸」。〗

  • 鬚[须]
      鬚只用于鬍鬚,必须、须知不可作“鬚”。
    【琺案:宜標作「鬚、須[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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