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7号)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时规定》的有关要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不予进行出版职业资格的登记、注册或续展登记、注册。”
为了认真做好我省期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安排,决定举办2012年全省期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期刊出版单位今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 培训时间:2013年元月10日—11日。
2、 培训地点: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八楼会议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339号)。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因继续教育涉及人员数量较多,为避免影响各单位的正常工作,请各期刊出版单位于2013年元月7日—8日统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报名。
2、报名方式:统一由各期刊出版单位把参训人员名单传真至0791—88264500或邮件至qq875018314邮箱。
3、为了让局培训中心掌握实际报名情况,以便及时调整班次安排,请各期刊出版单位在规定期间将本单位参训人数及名单及时报局培训中心。
4、 联系人:邹建林
5、 联系电话:0791-88264500,13807913806
四、其他事项
1、对期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的要求,也是加强出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并在时间及工作安排上提供必要的方便。
2、请参加培训的同志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老师,避免迟到、早退等影响授课效果的行为。
3、培训班学员培训时每人交纳培训费450元或由单位统一转账至局培训中心账户,并带好本人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没有办理证书的请带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填写有效学时。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