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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全省报刊出版单位:
  报刊年度核验工作是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于2013年2月25日至3月5日开展2012年度报纸、期刊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报纸、期刊核验工作有关要求
  (一)各报刊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刊年度核验工作,认真组织安排,确定专人负责,严谨细致地填报核验相关数据,并报送有关年检材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二)确保年度核验和统计年报数据的一致。按照总署《关于做好2012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2]262号)要求,为确保数据质量和统一,各报刊出版单位要保证年度核验和统计年报数据的一致(报刊出版单位统计年报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在线直报)。我局将对年度核验和统计年报共有指标(如年度总印数、总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进行比对审核,数据填报不一致的将不予通过核验。
  (三)认真填报年检数据。为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和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各报刊社先自行填报《核验表》一份,年检期间,我局新闻报刊处将在每天上午9:00开始和下午14:30开始召开年检数据现场填报会议,对填报数据进行指导审核(各报刊参加年检填报会议的时间见附件8和附件9),请报刊社熟悉年检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携已填写的《核验表》草稿和一份空白《核验表》及其他年检材料(见后)按指定时间参会,不得委派不懂业务人员参加会议。会后,各报刊社再将规范填报的《核验表》经主管和主办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式三份,务必于2013年3月8日前快递或送至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表格必须用电脑填写,不得空白,不得改变格式,用A4纸打印装订),完成年检工作。
  (四)根据总署要求,凡参加年度核验的报刊(包括被缓验报刊)均须提供年度核验数据,没有数据的报刊视为未能正常出版。对不能正常出版或超过休刊期限的报刊,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已经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按照有关程序上报总署撤销出版许可证。
  (五)各报刊社根据年检时间安排,到省新闻出版局进行年检数据现场填报、审核并办理年度核验手续。逾期不办理核验手续的,我局将催告一次,经催告仍未参加年检的,我局将上报总署撤销许可证,予以注销登记。
  二、2012年度报纸、期刊核验的有关事项
  (一)核验范围
  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期刊。
  (二)核验内容和核验重点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报刊内容和出版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以下五项内容:
  1.报刊的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管人、管资产、管导向的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2.报刊出版单位的法人代表、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资格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3.报刊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报刊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5.报刊的经营和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我局将严格审核报刊年度自检报告及样报样刊和增刊,并加强对版权页中“出版人”、“出品人”、“运营机构”等合作出版情况的审核。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报刊,将予以缓验或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对长期违规出版、主管主办单位不能履行职责以及不具备编辑出版能力、委托中介机构组稿、收费等违规问题严重报刊,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责成主管主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三)报纸、期刊的核验时间
  2013年2月25日至3月5日(报纸核验填报会议时间安排见附件8,期刊核验填报会议时间安排见附件9)。
  (四)报纸、期刊核验需提交的材料
  1.报纸核验需提交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副本;
  (2)自检报告一份(要对开展“走转改”活动的情况在自检报告中进行专门说明)(A4纸打印);
  (3)《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请报社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填报内容准确无误”字样并签章,如经我局审核,数据还有明显差错的,我局将暂缓报纸通过年检并要求主要负责人做出书面说明)及其电子版;
  (4)《报纸核验数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只填写本报内容);
  (5)《报社领导成员情况表》(附件6)一份及其电子版;
  (6) 2012年11月、12月出版的样报一套;
  所有报纸核验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电子信箱:jxxwbaokan@126.com。
  2.期刊核验需提交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
  (2)自检报告一份(要对开展“走转改”活动的情况在自检报告中进行专门说明)(A4纸打印);
  (3)《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请期刊社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填报内容准确无误”字样并签章,如经我局审核,数据还有明显差错的,我局将暂缓期刊通过年检并要求主要负责人做出书面说明)及其电子版;
  (4) 《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只填写本刊内容);
  (5)《期刊社领导成员情况表》(附件7)一份及其电子版;
  (6) 2012年样刊一套(含2012年增刊);
  (7)期刊出版单位年检的同时,交纳2013年度省期刊协会会费。由省刊协工作人员收取。
  所有期刊核验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电子信箱:
  jxqikan@126.com。
  (五)有关表格下载
  《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报纸核验数据汇总表》、《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报社领导成员情况表》、《期刊社领导成员情况表》、报纸核验时间安排、期刊核验时间安排,请各报刊出版单位全部从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六)报纸、期刊核验的地点
  省新闻出版局五楼会议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339号)。
  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在省级媒体予以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联系。联系电话:86895037(报纸),86895273(期刊),联系人:刘宁(报纸),蒋洪波(期刊)。
  附件: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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