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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年法的发展历程具有独立性与综合性,其发展趋势为独立的特殊的部门法。部门法化是少年法改革的顶层构想,是促进少年法自我改善、自我进化的符合其内在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时至今日,少年法学的学科性质应当被定义为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部门法学。少年法学的学科价值不仅在于其自身价值,即对自身理论系统的完善以及对少年法实践的促进,还在于其衍生价值,即对相邻部门法学理论的完善以及相关实践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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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少年法学,
学科性质,
部门法学,
学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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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少年法学理论及少年法律制度的系统建构”(19ZL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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