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一的旅游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全域旅游表现出的全局性、衔接性、带动性、整合性和共享性要求,只有多种旅游治理模式间发挥协调互补功能,才能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如何促进多种治理模式实现有效的混合应用,成为旅游治理体制构建的新议题,即如何实现治理中的善治模式,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急需突破的时代任务。“元治理”理论导向的旅游治理体制构建,就是建设与全域旅游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即要明确政府在“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促进公民社会发展、加强旅游法制完善与实施、强化旅游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配置、平衡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博弈以及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借力优质景区建设助推全域旅游治理体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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