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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与作品之间的联系不可分割,法国规定作者权属于著作权保护,作者权保护独立于民法的人格权,合同法和侵权法保护。法国著作权二元论认为,作者一般只能是自然人,作者经济权利和作者精神权利是两种不同、相互独立的权利,对作者经济权利的限制不能同样适用于限制作者精神权利,作者经济权利和作者精神权利的期限不同。一般来说,作者经济权利是有期限的,可以转让给他人,而作者精神权利保护的是作品中的人格利益,独立于作者声誉,作者精神权利理论上则无期限,不能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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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作者精神权利,
著作权二元论,
文学产权,
戏剧作者保护,
署名权,
发表权,
完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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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中的著作权制度应对与变革研究”(15BFX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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