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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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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邻接权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一个专用术语。它的意思是指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具体地说,它是指与作品有关,但又不是作品,而是属于传播作品的媒介从而受到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某种专有权。邻接权通常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这三者的权利。1991年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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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专有权,
著作权法,
著作邻接权,
制作者,
知识产权,
罗马公约,
广播电视组织,
法律特征,
法律保护,
表演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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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9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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